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阳山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从事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事故救援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阳山县应急管理局五楼办公室(1)(阳山县工业大道161号)
联系电话:0763-7887132。
(三)提交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
2.《阳山县应急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 附件2,须双面打印)。
3.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招聘领导小组,派出面试工作组,纪委监委派出监督员,按照程序要求,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工作内容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名单在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获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达到体能测试要求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时间为三年(包含试用期),聘用期内若出现岗位空缺,在有成绩考生当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期满视工作需要再协商续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聘用人员工作内容主要为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防旱防风、抗震救灾、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其它工作。
聘用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为每人每年3.6万元(含单位负责缴交社保部分费用),另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每年10月至次年4月)期间,发放值班出勤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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