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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医疗总院招聘142名

连州市医疗总院招聘142名

发布时间:2023-09-12 21:59:06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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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2021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招聘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备注:(一)医疗总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2021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连州市医疗总院招聘142名

备注:

(一)医疗总院人民医院医生岗位年龄要求:初级职称要求在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要求在35周岁以下,紧缺专业(感染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眼科)可放宽5周岁;

(二)医疗总院人民医院医生岗位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达到执业医师考试合格分数线),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先、全日制本科学历优先;

(三)医疗总院人民医院临床护士和助产士岗位往届毕业生须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历,中断护理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验1年以上的,中断护理工作不超过1年时间,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四)符合医疗总院人民医院招聘、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管理规定人员(附件2),入职后按文件要求享受医疗总院人民医院相应的安家补助。

(五)医疗总院人民医院不接受连州市医共体成员单位在职人员应聘(辞职一年以上的人员除外);

(六)招聘岗位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9日--5月18日,医生、康复治疗技术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至招聘计划完成为止。

(二)报名地点

1.连州市医疗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连州市湟川中路3号)。

2.连州市医疗总院人民医院人事科(连州市洋湄路5号)。

3.报考连州市医疗总院人民医院考生在总院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在医疗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名。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持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毕业学校推荐表(应届考生),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小一寸照片3张,填写并递交《连州市医疗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每个限报一个岗位。

外地考生可通过快递方式将报名资料邮寄到医疗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名(地址:连州市湟川中路3号连州市医疗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周主任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要根据新冠疫情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进入试工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3.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者进入应聘程序。

4.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岗位资格条件,需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

医疗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周主任、郑女士、陈女士,联系电话:0763-6689971。

医疗总院人民医院人事科 周主任、伍女士、邱老师,联系电话:0763-6612020。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实行竞争性选拔方式,考试内容有理论考试、面试、试工,根据岗位、专业、学历采用不同的考试形式。

(一)具备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考生,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成绩合格即可聘用。

(二)临床医生岗位(除一之外)

1.医疗总院人民医院医生岗位采用面试、试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考核成绩占60%。

2.医疗总院人民医院以外的其它分院医生岗位采用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成绩占100%。

(三)康复治疗技术、药剂系列、医技系列人员采用试工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其中试工考核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临床护士、助产士采用理论考试、面试、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操作考核成绩占30%,并根据理论考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操作人选。

(五)非卫生系列技术人员岗位(包括信息、会计、行政干事等)采用理论考试、面试、试工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试工考核成绩占30%,并根据理论考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试工人选。

(六)助理护士采用临床试工的方式(如有超过1:3的报名人数,则增加面试环节)。

(七)面试、操作考试、试工人选的确定

1.临床医生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试工。

2.康复治疗技术、药剂系列、医技系列人员根据面试成绩并按分数从高到低以及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工人选。

3.临床护士、助产士理论考试成绩达60分,并按分数从高到低以及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操作考试人选。

4.非卫生系列技术人员岗位:根据实际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并按照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工的人选。

5.助理护士根据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工人选。

6.进入面试、操作考试、试工人选未达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面试、操作考试人选。

(八)试工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应聘单位规定的相关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合同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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