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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清远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发布时间:2023-10-03 07:5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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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2017年起,广东省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一、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二、生育二胎: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2017年起,广东省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一、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二、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三、难产: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

四、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包括参保范围和缴费、待遇享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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