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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39名

发布时间:2023-09-05 23:36:05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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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是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清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服务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3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二、薪酬

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是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清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服务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3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39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后享受清远相应的人才政策补助)。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 月23日9:00至 6 月 30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系统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自行下载《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3、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在参加资格审核前到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提交报名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学生证扫描件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情况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供);

4、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五)注意事项

1、国内非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年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截止至2021年6月23日。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面试合格入围体检的考生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作出恪守诚信、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未签署《诚信承诺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报考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监督电话: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3—3939380、3939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