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社保补缴需要哪些材料?
适用于用人单位为参保人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
所需材料有:《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未依时缴纳社保费的情况说明、会计凭证或工资表等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适用于用人单位因破产、无生产经营能力、营业执照被撤销等原因无法主动补缴,且参保人是本省户籍。
所需材料有:申报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书等相关资料原件。
参保人提供相关材料到社保局,经审核并符合补缴规定的即可办理补缴。如仍有疑问,参保人可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