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转入清远指南(条件+流程)
申请条件:
缴存人在本市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将外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我中心。
办理流程:
线下申请:缴存人本人(可委托单位办理)向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外市中心(3个工作日),外市中心审核并转账(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转账金额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
网上申请:缴存人网上自助申请(无需提供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外市中心(3个工作日),外市中心审核并转账(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转账金额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单位代办的需线下申请。
申请材料:
(1)缴存人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代办时只需提供复印件)(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3)单位填制《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委托单位代办时提供);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代办时提供)。
相关表格:
异地转移接续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