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已在地税部门停保。
2、转入地社保机构已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参保人身份证》
《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社会保险养老手册》
1.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的人员,如未停保的,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及录入户籍地地址。地税部门将数据传送至社保部门;
2.凭以上所需资料到县社保基金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社保关系股在收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出。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府办公大楼4号楼
电话:0763-3381331
清远市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北门街北门小区五号楼三楼
电话:0763-3326924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15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