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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退款、转移所需材料一览

发布时间:2022-12-22 05:1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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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住房公积金提取、退款、转移(一)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购房按揭贷款提供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未婚)、结婚证(已婚)2、借款合同3、还贷款存折或卡(至少打印近三期还贷明细)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管理部索取)(二)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提供材料:1、

住房公积金提取、退款、转移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购房按揭贷款

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未婚)、结婚证(已婚)

2、借款合同

3、还贷款存折或卡(至少打印近三期还贷明细)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管理部索取)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

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未婚)、结婚证(已婚)

2、购房合同或拆迁产房权安置协议书等材料或不动产权证

3、已付购房完税发票、收据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管理部索取)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

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未婚)、结婚证(已婚)

2、市、区建设部门同意建造的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执照、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发票等

3、属于合作建房的,需提供合作建房合同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管理部索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翻建自住住房

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未婚)、结婚证(已婚)

2、市、区建设部门同意翻建的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执照、施工合同、原房地产权证等

3、《工程结算发票》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管理部索取)

(五)提取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

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未婚)、结婚证(已婚)

2、提供原房地产证、市、区房管部门关于房屋应该大修的安全鉴定报告及有关材料、施工执照、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发票,业主委员会关于大修决议大修费用的分摊决算报告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管理部索取)

(六)退休退款

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退休证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管理部索取)

(七)死亡退款

提供材料:

1、家属书面申请书(单位加意见并盖章)

2、缴存人及继承人身份证

3、医院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4、继承公证书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管理部索取)

(八)租房自住

提供材料:

1、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及相应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结婚证

3、缴存公积金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房产查询情况证明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管理部索取)

(九)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

提供材料:

1、提取书面申请书。

2、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医院的诊断证明;

5、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按医保核定个人自负部分);

6、当事人所在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事故(事件)证明材料:

7、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

8、《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管理部索取)

(十)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

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调令或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出证明”

3、《转移通知书》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管理部索取)

(十一)市内转移

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调令

3、《转移通知书》(管理部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