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远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为进一步提升清远社会救助水平,2022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有所提高。
与2021年相比,全市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元,农村一类、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6元、32元。全市城镇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同比增加48元;农村一类、二类地区标准,每人每月同比分别增加57元、51元。
2022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
城镇每人每月877元,农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762元、农村二类地区每人每月670元;
低保补差水平城镇每人每月692元,农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520元、农村二类地区每人每月348元。
全市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
城镇每人每月1403元,农村一类地区的,每人每月1219元、农村二类地区的每人每月10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