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清远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21 20:3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清远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清远失业保险如何参保,清远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理材料1、纯社保户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单位证照》,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免予提供。2、新办理工商登记办理流程首次办理1、

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办理材料

1、纯社保户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单位证照》,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免予提供。

2、新办理工商登记

办理流程

首次办理

1、用人单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采集并申请缴费核定。

2、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社保费。

非首次办理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本月增员或减员后,即可申报本月社保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清远市社保局保险关系科

地址:清远市新城鹿鸣路2号一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冬季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63-3363835

清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一览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